婚姻期间保险理赔款如何分割
八字 | 2025-06-04 05:35:46
在我国,婚姻期间保险理赔款的分割问题一直是法律界和民众关注的焦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或双方参加商业保险,保险理赔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当依法分割。

首先,保险理赔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无论是由夫妻任何一方购买,还是双方共同购买,只要保险合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,理赔款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其次,分割方式可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,如协商不成,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在分割过程中,应遵循公平、合理原则。具体分割比例可根据保险合同、夫妻双方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。若保险合同中约定了受益人,则理赔款应首先支付给受益人,剩余部分再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
此外,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死亡,其保险理赔款可作为遗产继承,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。但若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,则理赔款应支付给受益人,而非法定继承人。
总之,婚姻期间保险理赔款的分割问题,既要遵循法律规定,又要兼顾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。在处理此类问题时,夫妻双方应本着公平、合理原则,共同协商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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