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女职工产假期满
八字 | 2025-06-07 18:08:54
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女职工产假期满后,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:

1. **产假期限**: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2. **哺乳假**:女职工生育后,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需要,申请哺乳假。哺乳假一般不少于6个月,具体时间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。
3. **恢复工作**:女职工产假期满后,应当恢复原岗位工作。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。
4. **特殊情形**:对于女职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,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,适当延长产假或者哺乳假。
5. **生育保险**:女职工在产假期间,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
6. **用人单位责任**:用人单位应当遵守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,对违反规定的,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、举报。
总之,女职工产假期满后,应享有恢复原岗位工作的权利,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。同时,用人单位有责任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「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☟☟☟☟☟☟」